最近在其他譯者的網站中看到編輯將交稿日往後延,為之雀躍不已的文章,因為這種事從沒發生在我身上(準時交稿之後,編輯說要延後一年出版的情形倒是不少),所以感受不出那種喜悅。剛和出版社合作時,總是全力以最短的時間交稿,但現在則是盡可能向編輯多要點時間。不是速度變慢了,是因為要兼顧不同的東家。其實出版社出書真的沒那麼趕,但之前總是動輒要譯者趕在兩個月內翻好。所幸現在編輯也能體諒,連載的小說排下來,從原本的兩個月一本,改成四個月一本。其實翻得順利的話,一個月就能搞定一本,接下來的時間,就能慢慢利用餘暇校稿,可能又會再花上一個月的時間吧。利用速度,在每一本的空檔間多爭取一些空餘時間,累積下來,又可另外接些不同的書籍,或是處理一些瑣碎的案件。不過,以我目前的情況,是剛好有兩個連載的系列交錯,A1翻完之後,得趕著翻B1,B1翻完後,又得接著翻A2。有時手中有二本譯好的書,等著要校稿,但卻已又投入另一本書的翻譯中。至於提前譯好的書,是否該馬上趁熱交出呢?好像得三思一下哦。若是乖乖奉上,編輯看「有機可乘」,可能又會中途穿插,這麼一來,辛辛苦苦攢來的時間,就又被填滿。可是,翻好的譯稿若是一直積壓,稿費就遲遲不會撥下,擺明著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,哎~委實兩難。

更令人氣結的是,原本正慶幸自己效率一流,按期限只要交到第二本,但我連第三本都已譯好,正準備來找其他家出版社挑戰不同口味的新書時,突然編輯一通電話打來:「喂,和也啊,不好意思,因為出書計劃突然更改,可否將交稿時間往前挪?拜託,配合一下啦。」唔!聞言後真是扼腕啊,但因為其實已經翻好,裝不出很為難的樣子,所以總是一口答應,就這樣,辛苦攢來的時間又這麼飛了。這種情形還不只發生過一次。說來也真險,有次就在我差點要寫mail接另一本新書的當天,剛好接到編輯打來的電話,說要提前交稿,要是她再晚一點打來,而我向別人允諾接下另一本新書時,到時候縱使我有三頭六臂,也無法蠟燭兩頭燒啊。

因為有過這麼一次經驗,我接書總是戰戰兢兢,譯書的穿插稍有差池,恐怕會出現骨牌效應,造成後續要譯的書一再延遲。不過話說回來,關於交稿時間,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就算我說「恕難從命」,也是錯不在我,但合約向來只是參考用的,這已是業界常態。其實譯者萬般算計,不也就是圖往後的半年,甚至是一年內,有固定的稿源嗎?話說回來,我還是希望大家都能照合約走,不然……難道哪天一定要看我「拖稿」演出嗎?和也我臉皮薄,背不起這個「污名」,也不希望哪天真的發生這種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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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都得去接幼稚園的兒子放學,所以免不了會和其他家長接觸。但以下的對話,實在是令人無言以對。

以下將以A君代替兒子同學的爸爸。



A君:「今天怎麼有空來接?」

我:「我當翻譯,所以時間比較彈性。」

A君:「哦,翻譯啊,不錯啊……。哪一類的翻譯?」

我:「日文翻譯,翻出版社的小說之類的叢書。」

A君:「翻書哦。現在書很不好賣耶,我是開書店的。」

我:「我和出版社合作是以字計價,稿費固定,書賣得好不好,對我沒影響。」

A君:「那一個字多少錢?」

我:「……(問那麼多幹嘛)一字╳元。」

A君:「日文書現在沒什麼市場。沒什麼人要看耶。」

我:「哦,會嗎?」

A君:「是啊,現在小朋友都看韓文書。」

我:「哦……呵呵。」



我想,他壓根兒已認為日文書沒人會看,但他壓根兒沒搞清楚,我又不是在翻童書。我怎麼都不知道現在小孩水準這麼高,看起小說來啦?或許這位爸爸在小學附近開書局,市場以小學生為主,但這並不表示台灣的出版界只出童書啊。我都已經說我是翻小說了,難道你不知道小說裡還有分文藝、奇幻、推理、歷史……諸如此類嗎?再說了,你說英文我還比較沒話說,偏偏提的是韓文,各位看韓國的連續劇,充其量不過是俊男美女包裝下的偶像劇,比台灣本土劇強不到哪裡去。看看人家日本,劇情姑且不論,光看主角的職業,就可知道人家的題材是多麼多樣化。有檢察官、派遣人員、機師、海上救難保安官、家庭主夫……可說是各行各業皆題材,絕不是那千篇一律的朱門恩怨。這就是文化的層次。韓國的文化會不會贏過台灣,這我不知道,但要贏過日本,再等幾年吧。

其實韓文書與日文書何者暢銷並不重要,重點是人與人之間應有的禮貌。每個人對他人的職業都該保有一分尊重。不好意思,我跟你不熟,劈頭就聽你「唱衰(這個詞最近挺流行的,用在這裡剛剛好)」我的工作,我聽了當然是一肚子火。再說了,我怎麼不知道身邊何時出現這麼一位「出版文化觀察員」了?對市場這麼有研究?請問你看過哪些日本文學書?你知道一位譯者能完成一本書,要投入多少時間和精神嗎?背後又是經過多少時間的磨鍊,才能勝任這份工作嗎?我甚至很想搞清楚,你知不知道童書與文學書的差異何在。唉,又遇上一隻不可語冰的夏蟲。這位爸爸,遇上我這種風度好的人,算你走運,因為我不會像你那麼白目,反嗆你一句「最近金石堂、誠品書店陸續開張,你那家小書店還有生意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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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來自:https://www.translate.url.tw/blog/kusi.htm
翻譯時,不時會遇見一些令人絞盡腦汁之處。例如萬葉集、古今和歌集之類的,總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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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在其他人的部落格上,看到A片好不好翻的問題。我是沒翻過A片,但限制級的書倒是翻過。多年前,某位學生時代合作過一段時間的男性編輯在網路中找到我的網站,主動和我聯絡。暌違多年後再度合作的書,是早年鼎鼎有名的一套漫畫「實驗人形奧斯卡」,原作是小池一夫,畫家是叶精作,台灣東販出版。後來才知道很多人年輕時都看過這部「大作」。容的確是「火辣」,但因為有原作,不是純粹的A書,所以人稱科學幻想的官能漫畫。裡頭牽扯許多專業知識,像第一篇就提到德國福斯汽車是如何以人偶進行車禍衝撞測試,專有名詞還真不少,有時一個頁面裡滿滿的對話。不過,重點就在於那些火熱的畫面,當真是「嗯嗯啊啊」,有時好幾頁都沒對話,或是一兩個「」、「啊」,就現賺好幾頁稿費,核算下來,比翻文字稿還好賺。由於此書爭議頗多,所以我直接就以「奧斯卡」當筆名。話,這部漫畫幾年前上市時,在有關當局的審核下,貼滿了「膏藥」,被讀者們罵得要死。而出版社也很有骨氣,認為這樣無法呈現原書的風貌,集數出不到一半,便全面回收。有好幾集我已翻完、拿了稿費,但卻未問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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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在學生時代為別人的翻譯捉刀,對象不是別人,正是我老婆。當時我已有一家固定合作的漫畫出版社,而她則是為另一家漫畫出版社翻譯。由於她的翻譯速度沒有我快,加上我也有幾本譯作,所以她就將工作轉手給我,由我負責翻譯,不過一直是由她掛名。也就因為這樣,後來她愈來愈懶得翻譯,就此完全退出譯界。

這是為人捉刀的例子,至於請人為我捉刀,這種經驗也是有的。曾有一位常幫我翻譯案件的譯者,翻譯論文之類的文章有模有樣,我對他頗為信任。某日,一家從未合作過的出版社找上門,可惜我檔期一時無法配合,但又覺得機會可惜,於是我向編輯直說:「我有位譯者不錯,學歷也頗高,可以由他翻譯,我負責最後的審訂,這樣不知您可否接受。」結果編輯也同樣這樣的做法。因為合約中有言明,不能請人代筆,所以我也不會做那違約之事,不過,既然已事先講明,自然便不會旁生枝節。我滿心以為,這種近似散文的書籍,稱不上文學書,譯者只要意思掌握好,我再稍加文字潤飾,應該就不成問題。但收到譯稿一看,我便知道自己大難臨頭。可能是譯者習慣論文之類的文章,這種略帶散文風格的文章,翻起來完全沒那個味。仔細一核對原文,發現連意思解讀都錯誤百出。沒想到跨個領域,會有如此大的差異。後來我整本書改寫了將近八成,說是重譯一點都不為過。更嘔的是,審校的過程發現這位譯者的譯筆拖泥帶水、外加喜好添油加醋,我改好之後核對字數,得知他之前的版本字數比我多出了兩成。我給他的稿費,是以他譯好的中文字數計價,而出版社給我的稿費,卻是以我審訂後的中文字數計價。核算下來,我所投入的時間和得到的報酬,還不如自己翻譯來得划算,根本就是「偷雞不著蝕把米」。但我還是一毛不少的把稿費給了這位譯者,因為是我自己沒發現他的落差,而且一般人往往不清楚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,說他沒譯好,搞不好反而會被認為是我吹毛求疵,與其和他計較,不如自己概括承受。我也從這次的經驗中認清──一般對外接案的翻譯品質,與出版刊物的翻譯品質,不可等同而語。而散文、小說的翻譯,與實用書的翻譯又是完全不同的領域。

雖是抱著有點不安的心情將大修過的稿子交給編輯,但卻得到不錯的評價,不過從那之後,這種案例我再也不敢輕易嘗試。一個閃失,別說改稿改到掛了,甚至還會就此砸了自己的招牌,得不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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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出版社的合約向來是白紙黑字,寫得很清楚,譯者沒有翻譯版權。不過,外文書在台灣只有一份授權,所以譯者就算想將翻譯出來的作品交給其他出版社,也沒出版社敢收。有些人天真的以為,我喜歡這部作品,就先把它翻好,日後再找出版社出版。噢,這套朱學恒模式千萬別學,因為太過冒險。除非你自動把稿費壓低,編輯可能還會考慮看看你的譯文能不能過關。若非如此,編輯自然是找自己信任的譯者處理。有現成的譯稿,不見得就是能用的譯稿。

合約中的顧慮也沒錯,譯者若是擅自散播譯稿,那誰還來買書?可是問題來了。前幾年,有家小出版社老闆曾找過我,對我之前翻譯過的一套書很感興趣,想在大陸出版這套書。雖然版權還不確定能否談成,但他希望沿用我的譯文。我心想,嘩~如果能額外賺「一套書」的稿費,就算半價,那也划算。可是,翻開和老東家的合約一看,似乎譯者從交稿的那一刻起,便已經把翻譯權賣斷了。

但這當中有許多矛盾處。只要把繁體改成簡體,不用再轉譯另一種語言,就能打進大陸市場,但因為台灣出版社不見得能取得在大陸的出版權,所以譯者的譯文也不能用。但若改從譯者的角度來看呢?假設我今天幫大陸出版社重譯一遍呢?儘管骨架大同小異,但用字稍微更改一下,效果是不是就像另一位譯者重譯呢?甚至譯者請來自己老婆、爸媽、甚至是兒子掛名,那又如何呢?即便網路上有人罵「這哪來的譯者,這麼沒品,竟然完全照抄!」,那也無妨,不是嗎?大陸出版社要是心一狠,在不改變原意的情況下,盡量改寫台灣的譯本,那不也是一樣的結果,甚至連翻譯費都免了。說到這裡,想起多年前曾在某雜誌社當翻譯,社長直接拿日本的健康雜誌叫我翻譯,譯好的文章以他十歲不到的兒子掛名當採訪記者,就這麼成了一篇健康醫學報導,四處熱銷。

不知台灣的出版社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。站在譯者的立場,我只希望出版社公平競爭,誰能搶得原文的出版權,就能選擇他想要的譯文。譯者翻一本書,若是能收兩次稿費,那坦白說,當然會希望兩岸各由不同出版社標得版權,呵呵。

也許台灣出版社早遇過類似的情形,他們對譯者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還是堅持以合約綁住譯者呢?真想了解一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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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接稿,當然是希望稿費高、內容簡單,最好還是名氣響亮的好書。不過,往往是魚與熊掌不能兼得。我想,稿費高應該是首選吧,但稿費高的案件,通常不多,也不好賺。如果只為了接這種案件,而不願紆尊降貴的話,恐怕會先餓死。因此,和稿源不絕的出版社合作,往往是全職譯者的首選。但問題來了,像稿源眾多的漫畫和輕小說,往往壓低稿費,而譯者們也為了圖稿源充足,稿費全憑出版社發落,不敢多所置喙。

至於一般的書籍,則隨著領域的不同,稿費也是標準不一。像實用書與文學書的稿費,往往就有0.1元的差距。這0.1元,就可讓人掙扎良久。看是要接內容簡單,但稿費較少、內容較枯燥的實用書,還是稿費較優、內容精采,但翻譯起來比較耗費心思的文學書呢?就像東食西宿的故事一樣,東家子醜而富,西家子好而貧,要是能東食西宿,豈不美哉。

有時同樣的稿費,但A出版社是一本艱難的大師級文學書,B出版社是通俗的大眾文學,選A的話,可提升自己的資歷,但肯定翻譯速度大減,荷包扁扁如也;若總是選B,卻又覺得作品平庸無奇,擔心日後向出版社毛遂自薦,沒有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作品。

有時A出版社的名氣雖響,但合約上卻是寫著出書後才給稿費,B出版社給稿費夠阿莎力,交稿後一個月內結清,但稿費就是少了那麼0.1。

遇過某家出版社,稿費比一般同業多0.05,而且結算稿費時,不知編輯是怎麼算的,總會再多出個0.05,一開始還以為是編輯算錯,不敢提醒他(嘿嘿),後來才發現是他們的習慣,這種感覺真好。但他們的書走向比較冷門,翻譯的過程總是很難投入……。

別小看這0.1,甚至是0.05的差異,一本書翻下來,積少成多,落差立判。但當中卻又夾雜著各種複雜的情感因素,令譯者猶豫良久。以一天的翻譯字數乘以稿費一字幾元的公式來看的話,A書的稿費或許較高,但如果無法達到一定的速度,也不見得是賺到。反之,儘管B書稿費較低,但翻起來若能像看書那麼順暢,倒也是不錯的選擇。

是要持續與稿源充足的出版社合作,始終在同樣的領域中打轉?還是勇敢地跨出去,挑戰不同的走向,給自己更上層樓的機會,但卻有顧此失彼之虞?恐怕這是每位譯者都會面臨的選擇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絕不能只「效忠」同一家出版社,譯者不該當個不事二夫的貞節烈女,而是要當那水性楊花的劈腿女郎,看哪個男的多金(稿費高),哪個男的俊美(好書多),就大方的靠過去吧。還要練就「吃碗內看碗外」的本事,才不會把自己餓著。雖然很感激編輯們的知遇之恩,但請原諒我內心渴求變換口味的想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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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不少同是譯者的網友,常提到自己陷入校稿地獄中。不過,究竟是陷入第幾層地獄,或許會因人而異吧。
以前我都是在譯完整本書後,馬上展開校稿,而且是占用白天工作的時間。優點是能在最短的時間校完整本書。缺點是佔用了原本能賺稿費的工時,而且在校至中後段的時候,都會以飛快的速度略過,重點成了檢有無漏字和錯字,而不太會去細究文字。而且眼睛始終著螢幕,一整天下來,頭昏眼花,感覺彷彿近視又加重了幾度。再者,先前我用的噴墨印表機,油墨耗得凶,所以基於成本考量,也沒想過要列印成紙張校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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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路不發達的時代,不僅作者孤獨,譯者更是孤獨。無從得知自己的譯作在讀者眼中是何評價。
但現在時代大不同。只要在古狗大神面前輸入書名,便可看到一長串的評語,如果沒有,只能……這本書實在乏人問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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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到試譯,我經常接受試譯,也常發稿讓人試譯。

先談發稿給人試譯這一部分吧。好的譯者總是多多益善,雖然真正常合作的只有幾位,但譯者流動量大,能多保住一位好的人材總是好的。

譯稿的字數多少才恰當?當然是字愈多愈好,不過,考量到我自己也很怕做白工,想必其他譯者也是同樣的心思,所以我的試譯稿很短,五百字不到。是從以前接過的一分CASE中摘錄出的短文。就文章的解讀力來說,這篇短文有幾處難關,倘若其中一處難關沒過,但整體文筆通順,或許還能考慮讓譯者過關,但若是有多處卡關,那就證明譯者解讀力火候還不夠。試想,短短五百字就有兩處誤譯,整本書下來會有多少錯誤?另一個重點是文章流暢度,有的人解讀還行,但文章就是生硬繞口,日後真要翻譯的話,客戶光看中文就一頭霧水了,如何相信翻譯內容的準確度?除了基本的流暢度外,成語是否運用得當,更是加分的重點。例如講到驚嚇,普通一點的譯成「嚇了一跳」,或是「嚇得半死」,好一點的是「毛骨悚然」,但若是翻成「寒毛盡戴」「魂飛天外」,是不是會讓人更印象深刻呢?

好不容易通過了試譯,但真正的考驗才正要開始。面對新手譯者,我會找機會讓他們承接較簡單的短篇案件。如果一下子就丟長篇案件給新手譯者,到時候發現不是想像中那麼回事時,改稿不會比自己重譯輕鬆。曾遇到某位博士級的譯者,起初我心想──以如此微薄的稿費和對方合作,不知對方會不會覺得不是滋味。

但在一次的翻譯過程中,我發現錯誤百出,連日語中的「娘」(中文裡是女兒的意思)都能直譯成「娘」,當真是錯得離譜,還好我眼尖,要不然招牌就毀在對方手上了。其實招牌砸了事小,顧客不滿意,拿不到錢,才是事大。之後當然是再也不敢與對方合作。也學會絕不能完全以文憑取人。

全方位的譯者並不多。我指的當然不是嫻熟各種領域的譯者,而是能遊走於不同文體之間的譯者。就我的合作經驗來說,有些譯者翻譯論文、說明書之類的文章,相當對味,但換個走向,改譯歌詞時,卻只能用一個「慘」字來形容。翻譯歌詞的重點,是一定要有「歌詞」的味道,不見得要字尾押韻,但至少要有點新詩的感覺。原文的倒裝句該適度地反正,話沒說完的句子要補足,絕不能譯得像文法句子一樣。只要有過一次荒腔走板的演出,便會令人對譯者失去信心。

有些譯者確實滿有翻譯方面的天分。雖然學歷不見得有何出色之處,但他們的文字流暢,縱使有些小過失,但總是瑕不掩瑜。或許爾後經過一番歷練,我這間小廟就再也容不下大佛了。這是可以預見的事。只不過,是否真能得道成佛,這中間的修練因人而異,我這裡只是旅行僧歇腳的一間小廟罷了。

至於我自己的試譯經驗,當然也是成敗皆有。之前在接受時代小說試譯時,由於我對金庸的寫法曾稍做鑽研,所以碰上帶有過招場景的試譯稿,翻起來自是如虎添翼。至於其他成功的試譯經驗,我覺得是有譯作加持的緣故,因為試譯通常都是新書的開頭部分,平舖直述的內容居多,試譯後自己都覺得譯文沒什麼特別之處,頂多只能顧及流暢,沒什麼特別發揮之處,也許換另一位譯者也差不到哪兒去。當然了,遇到類似這樣的試譯稿,而沒能獲得編輯青睞的例子,也不是沒遇過。所以運氣也是決定性的因素之一。曾接受過一分談會計的試譯稿,編輯覺得我譯得太中規中矩,他們希望的是較為活潑的譯文,可是我在試譯時,卻覺得這是談會計的內容,才刻意翻得中規中矩。總之,只能說我跟這家出版社沒緣。

與出版社合作,試譯只要付出小小的精力與時間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因此可說是不可或缺的一道步驟。至於翻譯社對外接案的試譯,我則是能避則避。一般客戶提供的試譯內容,坦白說,一點也測不出譯者的水平,而且客戶是否有審核的能力都還是個問題。況且,只為了三、四行字而找翻譯社翻譯的案例,更是所在多有。我反而怕對方假「試譯」之名,行「免費服務」之實。現在我都是先開價,若對方覺得價格能接受,再來談試譯,才不會試譯通過後才嫌價格高,或是沒同意客戶要求的折扣,而浪費了寶貴的時間。倘若價格能接受,試譯卻沒通過,那我倒要對方好好給個說法。如果是存心訛騙,我相信「狗嘴裡吐不出象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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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可說是譯者的衣食父母,有疼愛你的父母,會讓你吃得飽,穿得暖,若是遇到嫌棄你的父母,則是厚此薄彼,只顧疼愛其他孩子,讓你挨餓受凍,甚至把你掃地出門。不過沒關係,外頭有很多父母會認養,重點是孩子會不會得人疼。

印象中,以前的編輯鮮少會和譯者討論翻譯的內容,有的話,只是打電話來通知──某某某,你這一段漏譯啦!不過,後來這幾年,風氣似乎有些改變。以前我在學生時代替某家出版社翻譯時,曾與其中一位編輯合作,她從沒詢問過我譯稿的內容,後來因唸書中斷了合作關係,隔了幾年,在因緣際會下回鍋後,又與這位編輯合作,兩人就像失聯多年的朋友,MSN上遇到,總會寒喧幾句,問一下昔日那些編輯們的近況,順便聽些公司內的八卦。聊著聊著,編輯就開始向我問起譯稿中的問題。譯者面臨這種情況,老實說,還真不能嘻哈帶過。編輯把書中遇到的問題,全部列出,一次寄到我面前。我乍看時心頭微微一震,心想,嘩,有這麼多問題啊。不過,細看之後,倒也沒想像中那般嚴重。有些是打字時的漏字,有些是編輯猜想有兩種不同的可能含意,而向我進一步確認。有些則是編輯不太懂文字的含意,希望我再次確認原文。

其實翻譯一本好幾萬字的書,有哪位譯者敢保證精準度百分百,但被人挑出毛病,總是不大光采的事。這時候,如何針對這排山倒海而來的問題逐一答覆,再再關係著譯者的信譽。有時是編輯沒看懂字面的深層含意,其實這也難怪,「看」和「譯」是不同的層次,人們在看一本書時,不會去細究每個字句,有時看得似懂非懂,也就這麼算了,但譯者可就沒這麼好命了,一本書的一字一句都要讀透,才能轉譯成另一種文字,有時轉譯的過程中稍有差池,文字寫得語意不清或是模稜兩可,便會造成閱讀的障礙。更別說是了解整部書的前因後果後,才看懂當中短短一行暗藏玄機的伏筆。

編輯可以點出譯者的盲點,覺得這句話可能讓人產生兩種不同的解讀時,可要求譯者修正成不會讓人誤會的字句。這些屬於「小問題」,只要修改成能讓編輯接受的文句即可。但是遇到誤譯的情況時,無疑是一記當頭棒喝,讓人對自己一時「蛤肉糊眼」扼腕不已,羞愧難當。不過,就像參加星光幫的歌唱比賽,偶爾小破音、一兩個字忘詞,評審還能讓你通融過關,如果頻頻走音,高不成低不就,甚至漏了一大段歌詞,當然會被殘酷地淘汰。

換個角度想,如果我是編輯,覺得這位譯者整體譯得不錯,又很樂於接受質問,便會大方地提出譯稿中覺得有爭議的地方進行討論,給譯者一個替自己「辯護」的機會,自己也不用改得太辛苦。但若是譯稿一塌糊塗,我想,編輯大概也不會要求譯者修改,只有自己認栽。

目前合作的幾家出版社,都漸漸走向和譯者溝通的風潮,這對譯者來說,也是一大考驗,因為自己若未先好好把關,問題早晚會再丟回自己身上,所以翻譯起來更是戰戰兢兢。有些出版社當真是問得「鉅細靡遺」,編輯就像是拿放大鏡校稿,精細得令人佩服。這種模式合作久了,有幾次編輯甚至拿其他譯者的稿件要我審訂,在盛情難卻下,也只好為之了,但為人作嫁的事,真的只能偶一為之啊。

另外,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。這些問題特別多的編輯們,都是不懂日文的編輯,因為不懂日文,所以他們認定有疑問的範圍比較廣,相對地,審校也比較精細。但是懂日文的編輯在校稿時,向來都不會來信討論這些問題,是完全沒有疑問,還是不好意思詢問呢?這點倒是頗為耐人尋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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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我與尼羅河女兒的邂逅,是小學時閒來無事,拿起姐姐的漫畫來看,發現……乖乖,好個得不到就虐待人的伊茲密王子,頗有那麼一點SM的味道,不會是這樣才特別受歡迎吧?

豈知事隔多年,某天竟有一名漫畫迷打來請我翻譯這本『王家之紋章』(尼羅河女兒的原文名)。她不是出版社的人,而是因為有一群同好,想看台灣沒出版的『王家之紋章』,所以自掏腰包請我翻譯,後來聽說她還放在網路上販售。看在錢的分上,和也當然是義不容辭。翻完後,這位漫畫迷讚不絕口,後來每次有雜誌,她就寄來給我,請我翻譯,還每次都叫我算便宜一點。但我實在是翻得意興闌珊。老實說,難度並不高,但內容實在是……看得我直打哈欠。書中常出現雙面的大畫面,畫一大堆人物,你一言我一語地說著:「公主好美啊。」「真美呢。」「公主!」「王子好帥啊。」「好美的衣服啊。」「嘩~」「噢~」類似的文句一再重複,占了整個畫面,說好聽一點是在營造氣氛,說難聽一點嘛……是在賺稿費。前前後後翻了好一陣子,後來我才婉拒這個CASE。

話說,前一陣子聽說長鴻出版社要出這套漫畫,和也我馬上動起生意頭腦,心想──之前翻譯的稿子不知可不可以派上用場?於是我寄了封MAIL給出版社,說我這裡有一部分現成的稿子,看他們願不願意採用。如果可以成交,馬上又有一筆外快可賺,豈不美哉。但我又很怕他們叫我把其他部分補齊……。

不過,信寄去之後石沉大海,對方根本懶得理我。喂~你們確定不考慮一下,我翻過三百多本漫畫耶,你們可以相信我啦。稿費可以打對折,再打個對折也行啦,反正我留著也沒用處。

就這樣,我與尼羅河女兒的關係就此結束,留下第一次,恐怕也是最後一次──與少女漫畫的邂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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