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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文譯者談翻譯-高詹燦(和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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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職場甘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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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15
  • 書名翻譯的由來(2017)



宮部美幸的《落櫻繽紛》,不知有沒有人看了之後大嘆譯者連「落英繽紛」都寫錯字?哎呀,殊不知這個書名翻譯可是譯者苦思的結果呢。
其實日文是《桜ほうさら》。保證翻遍字典和網路都查不到解釋,因為是作者自創的詞。其實是由「ささらほうさら」轉化而來,而這同樣也是到處都查不到的疑似「地方俗語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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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14
  • 日劇雜感(2011年)

近來看緯來的「不毛地帶」,再次又成為固定觀眾。其實這齣戲,我可說是衝著唐澤壽明的招牌而看。他是位硬底子演員,當初看「利家與松」,便見識了他的演技。後來看「戀愛症候群」,更是有耳目一新的感受。沒想到唐澤竟然也是個搞笑高手。我一直都覺得,能搞笑,也能正經的演員,才是一流的演員。而在「不毛地帶」的第一集裡,有一幕是壹岐的老婆和孩子在俄國人的安排下前來看他,但他為了堅守信念而刻意避不見面。當時他隔著窗簾窺望妻子時,難忍心中的悲痛,流下淚來,雙唇還強烈顫抖。就是那個顫抖!把那種壓抑的情緒表演得淋漓盡致。前不久也有一幕,是在兵頭力勸他前往莫斯科時,壹岐向兵頭怒吼,說他不懂自己在莫斯科那種冰天雪地下當了十幾年苦力是何感受。那種聲發自內心的吶喊,看了委實令人動容。而每當一集播畢,片尾曲傳來悠揚鋼琴聲,配上歌手滄桑悲涼的嗓音,更是為整齣戲帶來畫龍點睛之效,好一處漫天飛雪的不毛地帶。很佩服美術人員能構思出此等意境。但……重點來了,那歌詞……我實在看得一頭霧水。照理說應該是個滄桑的老先生,娓娓道出一段辛酸的故事才對。但怎麼是向老友法蘭克借錢去跟Matilda這個來路不明的女人跳舞呢?最後又向Matilda道晚安,難道Matilda就睡他身旁?真是看得莫明其妙。後來上網查了一下,哦~原來waltzing Matilda是收拾行囊流浪的意思。可能是日文譯者在翻譯日劇不毛地帶時,順便連同片尾的英文歌詞也一併翻譯了吧。英文的原意似乎走味了。不過,這首歌還挺有名的,上網查一下應該就能查出原文,進而查出前人的翻譯。翻成「和Matilda跳舞」,連我這種英文的外行人看了也覺得很奇怪。在播了幾集後,緯來也突然發現不對勁,偷偷把「和Matilda跳舞」改成了「流浪啊流浪」,也可算是從善如流啦。不過話說回來,聽說這首歌的歌詞玄之又玄,眾說紛云,還扯出一位名叫「Mathilde」,和歌手有關的真實女子,有人說Matilda也許是取其諧音。不過,最後那句「And goodnight, Matilda, too」,緯來還是譯成,「晚安,Matilda」。依網友的意見,以及我外行人的研判,應該還是向行囊道晚安的意思比較合乎邏輯。但到底真相為何,恐怕要真正的專家才清楚吧。不過還是要說一句,英文就該由英文譯者來翻,才不會誤把馮京當馬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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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12
  • 讀者的水平(2009年)

想我是從2000年開始正式當全職譯者,這碗飯已捧了十個年頭,除了一開始有一陣子常沒裝滿外,這些年倒是都靠這個碗餵飽了自己和家人。
話說,入行這麼多年,書是譯了不少,艱深的書也解決過幾本(翻得我腦細胞陣亡不少),但暢銷書好像始終沒出現(苦笑),不過,反正也不是拿版稅。既然是譯書,總會被讀者拿來公評,誇獎嘛……,自然也是有,但沒必要在這裡老王賣瓜,自己知道就好,至於批評嘛……也總會遇上幾個,但面對批評是否都要虛心接受呢?倒也不見得,不是說和也沒雅量,倘若有人批評得中肯,批評得我啞口無言,自然是只能點頭如搗蒜,自知理虧,但要是有人不懂裝懂,五十音不識幾個,也要來當翻譯評論員,這可就教人很難服氣了。偏偏網路時代,大家在隱形的身分下,往往都會肆無忌憚的大放厥辭,失去對人的一分尊重。所以我也不吐不快,在此說說我對讀者的不滿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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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12
  • 老書新翻(2008年)

近年來,市面上的翻譯書如雨後春筍般直冒,只要是稍有名氣的作家,出版社可說是搶著出版。不過,偶爾也會遇上幾本多年前曾出版過的「老書」,重新翻譯出版。和也最近手上就接了幾本。問題來了,身為譯者,假如你知道市面上有這麼一本舊版的譯書,你可會去買來,或是上圖書館借來參考呢?或許有人仗著對自己功力的自信,也可能是不想被舊版本的譯作影響,決定完全不參考。但我可不這麼想,畢竟能將更好的譯作呈現在讀者面前,這才是出版社想要的結果,這又不是在考試,規定不能「偷看」。況且,就算舊版本再怎麼差勁,或許也會有那麼一、兩句翻得比我好,也可能我一時解讀有誤,從舊版本中得到指點也說不定。再說了,搞不好舊版本的譯筆比我強得多,那我更得從中好好檢討,努力翻出更好的版本,順便從中偷學幾招。
前一陣子翻譯某本早期的大師作品時,剛好有本多年前的譯本(應該是海盜版吧),由於本書難度頗高,和也心想,要是能讓我省事一點,自然是非參考不可。書到手後翻開來一看,嘩,第一行就翻得頗有文學味,是位高手。上網查了一下,哦~這位前輩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前輩,在那個時代翻了不少大師的作品呢。細看前輩的行文,確實用字精鍊,我在翻譯的過程中,從中發現不少自己大可省略的贅詞。不過,在前輩的加持下,是否譯起此書,就如虎添翼,一帆風順了呢?錯耶,錯耶。儘管前輩翻得好,但畢竟是生在網路不發達的時代,縱使日文底子再高,也會遇上難解的問題。在參考舊譯作的過程中,我發現……只要是提到古文對話,或是作者展露才學,講述某段歷史、某種文物淵源時,這位前輩竟然都整段跳過。也許是那個時代不必太講究,只要能達意即可,編輯們也不會去挑剔。但小譯者和也我,豈敢也跟著照做?所以囉,這些前輩跳過的燙手山芋,和也只好逐一解決了,而且數目還不在少數。至於文字的精準度嘛,看了更有一個感想。沒有哪位譯者敢打包票說自己百分之百不會有誤,要誇這種海口,只能向外行人說。前輩總也會有錯誤的地方。但和也我就都對嗎?那也不見得,不過,這就是後人吃香的地方,一來我可以挑出前輩的錯誤,二來,當我有不太理解的地方時,參考一下前輩的譯法,便可判斷是否能採納,這就像兩名譯者攜手合作完成一部作品般,但不是兩人各譯一半,而是取長補短,算是一種「譯者合體」,只不過,主導權操之在我就是了,抱歉啦,前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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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09
  • 小一生今與昔(2008年)

小兒今年上小一,遇上一位溫柔的好老師,看我兒每天開心上學,和同學玩得不亦樂乎,不禁令我想起自己當初的坎坷遭遇,不吐不快。

想我當初沒唸過幼稚園,附近又沒同年紀的玩伴,常是自己在山林間東奔西跑,閒來無事,可以把水溝裡的蝌蚪、草叢間的蚱蜢抓個精花,到幾近「絕種」的地步。是家人眼中的自閉兒童。

記得當初第一天入學,在家母的陪同下步入教室,一顆心已是極為忐忑不安,孰料有個「不知禮數」的白目同學,人家跟他又不熟,不知是我長得太可愛還是怎樣,竟然一見到我就衝過來和我猛握手。我當場被他嚇哭。喂喂喂,初次見面,不會說「はじめまして」,好歹也該自我介紹一下吧?走進教室後,映入眼中的是一位戴著厚厚眼鏡,很像七先生(不知道七先生的人,請查詢六年級生的專有名詞)的超資深女老師,因為家母小時候,她就在隔壁班任教。說起這位老師,當真是一絕。她在課堂上說起話來口沫橫飛、唾如雨下。以前的小學生不是都得戴手帕嗎?我當時坐前排,馬上便了解手帕是幹什麼用的,當場老師一邊教課,我一邊拿著手帕往臉上擦。現在回想起來,當時真是年紀小不懂事,搞不好就這樣得罪老師也不一定。

後來開始上美術,主題是「我的老師」。這下可好,我小時候好像沒畫過畫呢。一開始就挑戰這麼高難度的題目,確實是不小的考驗。依稀記得,當時我好歹也畫出了五官,應該不會比我兒子現在差到哪去。但當我和同學們逐一面呈老師時,老師竟回了我一句「我有這麼醜嗎?」這位老師真是快人快語,心直口快,不過,她真正厲害的,是一雙打人於無形的無影手。記得當時常是同學們排隊讓老師檢查作業,只見老師一句「寫什麼東西啊」,頓時一本作業飛出,不偏不倚地掉進水桶裡,那位遭殃的同學連哼也不敢哼一聲,馬上自己乖乖走向前把浸濕的作業拎起。輪到我的時候,老師一句「連這個也寫錯……」,「錯」字未歇,一記無影手已順勢擊出,正好命中我的眼窩,我先是一個仰身,接著像不倒翁一樣,頭又回到原位。當時好像是嚇傻了,連哭都忘了。不過,我的遭遇還算好的,班上有位家裡賣米苔目的同學,生活習慣比較差,當時老師朝他罵了一句「你怎麼都不刷牙!」,竟然連無影嘴都使上了,只見老師雙手扯著這位可憐同學的臉皮,張牙便往他臉上一口咬下,還狠狠地晃呀晃的。只能說……老師太愛乾淨,不能忍受不愛刷牙的學生。所以目睹那一幕之後,我每天都不敢不刷牙。

每天上學要面對這麼凶狠的老師,實在快樂不起來,聽說我哭了一整個禮拜,家母也天天送我上學,達一個禮拜之久(聽說當時一般小孩都只送一天)。學期末老師給我的評語是「膽小、愛哭」(喂喂喂,我上課很乖耶,好歹送個「乖巧」兩字吧?)。可能是我太愛哭了,讓老師以為我有學習障礙吧。記得有一次考完試,老師發考卷時,竟然還問了我一句「有沒有偷看別人的?」,我當時憨憨傻傻的,不懂這句話的弦外之音,先是一愣,然後直搖頭說沒有。拜託,我那麼膽小,哪敢偷看別人的。可能是那次不小心考太好吧,哈哈。

想我以前視上學為畏途,面對會「咬人」的老師,上課都是坐得端端正正,豈敢調皮搗蛋,但我兒子才上學沒幾天,就被老師在聯絡簿上點到他上課和同學說話。聽說他被老師上課點到時,還臉不紅氣不喘,不當一回事,當真老油條。兩相對照今昔的差異後,不禁感嘆……孩子,你真是生在幸福的時代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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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07
  • 當運動成為信仰(2008)

我曾是個標準的宅男,而且是可以整天躺在床上打電玩的軟宅男。大熱天在戶外走沒幾步路,就出現中暑的頭痛症狀。儘管家中老母常叫我要出去跑跑跳跳,但她自己也是一尾懶人,對我講道理自然是毫無說服力可言。

後來當兵,分發到俗稱「很操」的部隊,五千公尺、刺槍、丟手榴彈,可說是家常便飯,就這樣跑著跑著,我才發現自己竟也算是個跑步的料,但從小一直沒發現。當時最佳成績,五千公尺二十一分半跑完。整個人可說是脫胎換骨,練就了前所未有的強韌體魄,雖然沒有海軍陸戰隊的健美身材,但好歹不像以前那樣,猶如吸血鬼一般,見不得陽光。

退伍後,回學校重拾書本,一回歸老百姓的生活,頓時又懶散了起來。漸漸又打回原形,一曬太陽就出現中暑症狀。偏偏後來又走上翻譯這條路,成了不折不扣的宅男,當中的差異,只是由原本整天躺著打電動,改為終日坐在電腦前打電腦。年紀輕輕便腰痠背痛,還得上復健科電療。走到這一步,終於讓我徹底醒悟,決心要靠運動來改善自己的身體狀況,重振往日雄風(哦,這可不是在賣藥哦)。於是我厲行跑步計劃,一星期至少跑三天,除了下雨天外,管它是三十幾度的高溫,還是十度以下的寒流,都不能給自己偷懶的藉口。

跑步是一種意志力的磨練。以二十五圈來說,剛起步時,覺得健步如飛,但得保留體力,不可衝得太快,以免一下子就把體力耗完。等跑完十圈時,會覺得開始有累的感覺,這時會懷疑自己是否真能跑完二十五圈。等跑完十三圈時,會在心裡暗忖──哦,已經跑了一半,還剩一半就跑完了,可是……腳有點痠耶。等到了二十圈時,感覺步履已無法像開始時那般輕盈,但為了達成目標,最後五圈要拿出鬥志,就算硬撐也要跑完。外人看來,可能會覺得我有點自虐,但凡事總是要如此自我要求才會有成果。翻譯的工作不也就像獨自慢跑一樣嗎?

在操場上跑步可以發現一種現象,那就是風和日麗的好天氣,操場上總是突然擠滿人,但到了冷風颼颼的季節,整個操場卻是空空蕩蕩,只有小貓兩三隻。從中可以明白,大部分人運動,一來看心情,二來看天氣。就像有事求神才到廟裡燒香一樣,但臨時抱佛腳只能求心安。運動得當作信仰來看待!要相信它是唯一的真神,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奉獻。它有許多神蹟,而且有科學證明它的存在。許多癌症病患也是靠運動重獲新生。至於靠特殊食材治療癌症的例子,就像五花八門的新興宗教一樣,效用有待商榷,而且令人莫衷一是。

其實人人都知道運動的好,但懶惰總是戰勝理智,所以勤於運動的人並不多,難怪許多人迷信偏方減肥,只因懶得揮汗。為什麼台灣人就是懶得運動呢?看看日本人,他們從小將運動落實在各種運動社團中,所以似乎人人都曾經是某個領域的運動健將。而歐美人也常在住家附近的林蔭街道上慢跑。但我記得自己小學的體育課,常是自由活動,要不就是打躲避球,偏偏我就是那個躲在邊線納涼,流不到一滴汗的人。有鑑於此,我現在都帶著今年才要升小一的兒子上操場跑步,並不時對他洗腦,告訴他運動的好處,最重要的是──自己做好榜樣,這樣才有說服力。如今他雖然沒什麼速度,但好歹有跑操場十圈的實力。至於我嘛,每次跑個二十五圈,最後再補上兩、三圈倒退跑,湊滿三十分鐘的運動量,如此經年累月地持續下去,相信以後上了年紀,還會是一尾活龍。

了解運動的好,便會讓它成為習慣,一旦成了習慣,久沒運動便會渾身不舒服,就像信徒久未上佛堂禮佛,未上教堂告解,便會有罪惡感一樣,擔心自己的肌肉率和身體狀況走下坡,有種莫名的不安感,唯有穿上慢跑鞋,在操場上跑它個汗如雨下、氣喘吁吁、心跳加速、兩腿痠麻,才會覺得有神明加持,重拾內心的寧靜。

當跑步成為習慣後,每當看到連日陰雨綿綿,就會悵然若失,望天興嘆。

當跑步成為習慣後,我樂於在寒流來襲的夜裡,快步走一趟遠路,只為買個小東西。因為運動可以抵禦寒氣,冷天一樣不足為懼。

當跑步成為習慣後,我小女兒變得更會撒嬌了。因為每當出外踏青,她走不動時,老爸總會一把扛起她,儘管是路人早已走得上氣不接下氣的山路。但女兒啊,妳現在已經是小班的年紀,老爸已無法負荷了。

我對運動的信仰會誇張嗎?不不不,我這樣只能算是信徒級的。真正每天運動,運動成痴的人,算得上是牧師級。至於最近出國打奧運的那些運動選手,則是有機會角逐教宗級。如果你連信徒都稱不上,我只能在此奉勸一句,要相信「信主者得永生」。祂是一位真的「有拜有保庇」的神,而且不講死後和來生,只看現世,最適合我這種現實主義者。希望日後有更多的時間,可以由信徒升格為牧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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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8 週日 202123:05
  • 脫鉤的感覺(2008)

打從今年一月起,我各自從A、B兩家出版社那裡接了一套書,正好穿插著翻。翻完A1後,改翻B1,同時校A1,翻完B1後,改翻A2,同時校B1,如此過著極為規律的翻譯生活,若是完全照安排的進度走,可以一路翻到年底,一整年都不愁沒書可翻。年初時正巧有不少出版社來信洽談合作的事,但我不是三頭六臂,接書量已經飽和,所以婉拒了不少機會。當時有種飄飄然的感覺,彷彿左右逢源,不愁沒書可翻。但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轉眼六月已過,一年的時間已過了一半。之前詢問的出版社也許是明白我的飽和狀況,也已對我「死心斷念」,而固定合作的這兩家出版社呢,除了我交稿時用MAIL寄上熱騰騰的譯稿外,也沒另外談論工作的相關話題。巧的是,這兩套書都是明年才會陸續上市,所以我在這一年內的小說譯作出版量趨近於零,宛如處在半退出譯壇的狀態。令我有種與出版業界脫鉤的感覺。我現在只是埋首照進度作好手中的工作,在這一年內,完全無法與其他作者的書或出版社有任何互動。雖然這種不愁稿源短缺的日子挺悠哉的,但日子一久,總還是隱隱感到不安。就像演員演了一齣集數超長的連續劇,當中未再另外接戲,待整齣戲殺青後,突然沒戲可演一樣。有沒有這個可能?當然有,這應該不是我在杞人憂天。誰能保證導演已準備好下一部戲等著我演?我會不會就此定型,戲路愈來愈窄呢?是否該拓展戲路,挑戰不同的風格呢?

除非是個粗神經的譯者,否則不管這行幹得再久,似乎都還是會有這種擔憂和抉擇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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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7 週六 202100:29
  • 無註天書(2008年)

從事日文翻譯多年,最近益發覺得,要翻譯好一本書,而且是讓人不會看得一頭霧水的書,的確是件煞費苦心的工作。像輕小說的對象是年輕人,所以內容不會太過艱澀,就算提到稍有深度的內容,作者往往也會在文中解釋一番。可是一些小有名氣,特別是得過大獎的作家,他們的文章涉及的層面很廣,而且似乎以為讀者一定看得懂他們的文章,連個註解都沒有。日本人恐怕就有一半看不懂了,等到轉一手來到台灣,日文譯者若是不加註解,讀者肯定更是霧裡看花。

最近我在奮戰的一套日文小說中,便提到不少「深奧」的內容。

比如書中提到不少賭馬相關的內容,一些賭馬的規則和術語要加註不說,連馬名也得傷腦筋。很多馬名都是直接寫片假名。但其實是平假名改寫而成,既然是平假 名,就得查出它的漢字。例如有匹馬叫メジロマクィーン,後面是英文的麥昆,但前面的メジロ呢?原來它是目白商事社長的馬,所以全名翻譯成目白麥昆。喂喂喂, 賽馬成千上萬,誰知道這隻馬叫什麼名字啊,而且那隻馬早已作古多年,還好網路上還查得到當初的史料。話說,乍看メジロ這三個字,可能大部分人會心想「應該 是某個英文字吧,直接音譯成麥吉羅不就得了」,殊不知,為了正確翻譯出「目白」這兩個字,我找了多少網站才查出它的來龍去脈?也許這只是無關緊要的小地方,翻出「目白」也不會有人誇我認真,但沒有查它個水落石出,總還是覺得有違良心。

更扯的是,書中的人物因為賭馬,而將朋友們的錢輸光了,於是他莫名其妙地提到了一段話「如果你們要抱怨,儘管去跟武豐說好了」。剛看到這一段對話時,我為 之一愣。沒來由地提到「武豐」這個人,他到底是誰啊?後來上網查才知道他是麥昆的騎師。我想,就算是日本人,只要沒玩賭馬,一定不知道這句話在說什麼,更別說身在台灣,連個賽馬場都沒有的可憐日文翻譯了。

此外還有個「專有名詞」也挺有意思的,一樣讓我掛在網路上,上天下海地搜尋良久才破解這道難題。那句話寫道──「駅弁ファックで角海老の廊下をへらへらと 歩き回った」。角海老是什麼啊?哦~原來是一家專營情色陪浴的店,還好他們有網站。那駅弁FUCK又是什麼呢?歹勢,和也是個中規中矩的老實人,不識得這 種「專有名詞」自然是理所當然。這是男人站著抱起女人炒飯,女方雙腿盤住男性腰部的一種高難度姿勢,很像在賣便當,因而得名。問題是……在台灣要怎麼說 呢?印象中只知道有些什麼「老漢推車」之類的,但偏偏又是不同的姿勢……。總不能自己亂取什麼「鐵路便當」吧?後來,藉由AV、姿勢、盤腿之類的關鍵字搜尋,GOOGLE終於在某個討論A片的留言版上查到「火車便當」這個專有名詞。人家宅男一定有專門的術語,胡亂翻譯成「鐵路便當」,可是對 宅男們的大不敬啊。

難題就這樣嗎?不不不,可沒這麼輕鬆,接下來是歷史大考驗。有一段對話如下:



驀地,茶壺氣笛鳴響,兩人都猛然抬頭。

「啊,水燒開了……我去泡茶。」

「原來是水燒開了。我還以為是在倉庫裡找到仇人了呢。哈哈哈。」



這什麼冷笑話啊?原來這和赤穗浪人斬殺吉良的那段史實有關。因為當初這群浪人在行動前,就是以氣笛聲作暗號,最後找到躲藏於倉庫裡的吉良。雖然我對這個故 事略有所悉,但我不知道他們是以氣笛聲作暗號,而且講這段歷史故事的網站大都也沒提及「氣笛」的事。單純以「氣笛聲」和「在倉庫裡找到仇人」,要讓讀者聯 想到赤穗浪人這段故事,這……又有多少讀者看得懂呢?

書中的其他難題,就不在此多做贅述了,總之,確實是本深奧難懂的書啊,翻得我頭痛不已,不過內容倒是挺有趣的。

作者真應該適時地加個註解,才不會讓讀者看得一知半解,不過話說回來,又有多少人看書會講究百分之百的了解呢?可是身為譯者的我們,卻沒那個權利可以跟著 似懂非懂,像水燒開那一段,其實我大可照字面意思翻譯即可,但譯者若是不加註解,作者的弦外之音恐怕便就此埋沒於未解密的字海當中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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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7 週六 202100:27
  • 跳脫翻譯的框架(2008年)

以前學日語句型,背了很多公式,用的都是生硬的中文譯法,而且還非得這樣寫不可,為的是了解日語真正的含意。前些日子不小心轉到某個教學頻道,正好在教日文,看到那些初級日語的例句翻譯就覺得很好笑。不過,初學者還是得乖乖這樣學才對。但如果是譯者,就得跳脫這樣的制式規範,甚至為了不讓人從中文猜日文,還硬是得想個有創意的翻法才行。就像令狐沖學獨孤九劍,最後得把招式全拋諸腦後,才能進入行雲流水的境界。

記得以前接受出版社試譯時,因為編輯會審核譯稿,所以總覺得一字一句都得精準譯出,以免被視為誤譯,因而被字句所限,為拗口的文字傷腦筋。

經過這些年的翻譯經驗,現在倒是認為這個框架不必看得太重。像有些作家的寫作風格太過拖泥帶水,不適度地代為刪除冗文,只會害譯者背黑鍋。拿人稱來說吧,假設書中有個人物叫查理。一般作家往往會在第一次出現時,對人物特徵詳加描寫。例如「查理留著長髮、身材肥胖,活像個大青蛙」。之後再提及這名人物,會直接用「查理」或是「他」來代替。但偏偏有些作家不知是不是為了賺稿費,每次提到查理,不是寫「那名身材肥胖的男子」,就是寫「那名留著長髮、活像個大青蛙的巨漢」,前面加了一大堆形容詞,而且出現次數頻繁。就像很擔心讀者忘了查理是長什麼模樣似的。看得讓人不免在心裡嘀咕「夠了,我知道他肥得像青蛙,不用再刻意強調了」。這時候,我是該照著原意翻,還是直接將那一長串形容詞+名詞,以一個簡短的「他」來取代呢?

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得知,日文老愛在主詞前加上一大串形容詞。其實日本人這種想法不難理解,因為這能突顯出主詞的特質。但中文不來這套。尤其是「我」這個字,前頭冠了一長串形容,會顯得「翻譯文學性」十足,說穿了,就是拗口。比如「被人一棒打中腦袋,眼冒金星,步履踉蹌的我,一見弟弟走來,急忙一把抱住他」。很怪吧?這時候當然得改寫成「我被人一棒打中腦袋,眼冒金星,步履踉蹌。一見弟弟走來,急忙一把抱住他」。要是遇見堅持忠於原文的讀者,覺得要採用前者才有日文的「味」,那也只能說一句「唉,夏蟲不可語冰」。其實會有這種堅持的人,多半都學過點日文,但也正因為懂得日文的特質,才會死抱著這股「日本味」不放,但放眼眾多不懂日文的台灣人來說,這種譯法只會讓人覺得日文翻譯書就是這麼「硬」。不過,若真是採這種譯法,譯者可就好當了。

另外,像「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繼承人的我,一定會讓你們刮目相看。」(這是我臨時想的句子,但記得這部卡通的類似譯法頗多)這種句子,裡頭接連使用了兩次「的」,唸起也很拗口。很多人覺得沒什麼,甚至五四時期的文人都用這種「外文調」來寫文章,可是我個人就不會讓這種譯文闖關成功。所以有時為了把兩個的縮減成一個,絞盡了腦汁。像這種情形,只要把我移到前面,改成「我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繼承人」,就可省略一個的「的」。話說回來,如果在我的譯文中找得到類似兩個「的」同時出現的情形,有可能是真的想不出拆解之道,昧著良心讓它過關,哈哈(尤其像合約,只能用「之」和「的」來穿插,唉……)。不過,印象中應該很少有這種情況才對。

其實譯者的權限真的很小,頂多就只是把作者原文這盤菜,用自己的手藝盡量烹調得色香味俱全。但若是裡頭素材少,偏偏譯者又不能自己添蔥加蒜。但若是作者味精、色素放太多,口味油膩,譯者代為減少些用量,炒出一道清淡爽口的佳餚,倒也是責無旁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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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月 27 週六 202100:23
  • 我恨巧言令色(2008年)

我很討厭業務員的話術。有些人可能是生意做久了,滿是生意人的味道,他們自己覺得交際得宜,但我卻聽得直反感。

不少人上門詢價,總要我算便宜一點,但我也有我的原則,該做多少讓步,我自會拿捏,但老是纏著要人算便宜一點,這樣的客戶未免也太不上道了。

客戶常會用的招術有以下幾種。

1、我手上還有很多案子,這次算便宜一點,以後可以常和你合作。

呵呵,誰知道呢,會這樣講的人,通常都不是這麼回事。如果公司裡真有大量的翻譯需求,通往會直接聘用懂日文的員工。

2、我還是學生,可否算便宜一點?

奇怪,誰規定學生就一定要打折?又不是在開遊樂園。

3、算便宜一點啦。這年頭做生意不容易。

歹勢,你生意不好做,我就生意興隆是嗎?大家都是在討生活,你的窮幹嘛要我來同情?再說了,誰知道你是不是日進斗金卻嘴裡喊窮?

儘管聽得心裡暗自冷笑,但還是不能當面戳破,只好跟他們周旋一番了。

不過,這些都還算好,最受不了的就是跟你攀親託熟的人。前一陣子就真讓我遇見了一位。這位仁兄說起話來溫言軟語,禮貌周到,和也兄長,和也兄短的,還直稱是我老鄉呢,不過,如此彬彬有禮的背後,說到底就是想殺價。偏偏我最不喜歡這種巧言令色的人,當場不給任何殺價的空間,而這位仁兄也當真懂得死纏爛打,好說歹說就是要我給他優惠。誠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,我自然也是以禮相待,但心裡已打定主意,絕不讓這種人討便宜,更何況他還講了我最不愛聽的話──我之前請別人翻譯,他才算我╳╳╳圓耶。拜託,你找得到更划算的,還會在這裡糾纏不休嗎?當下我更是堅絕不肯退讓。「盧」到最後,他終究還是乖乖就範了。

事情就這麼落幕了嗎?不,果然巧言令色的人不好惹。過了一陣子,這位仁兄又來了通電話。開頭自然是一陣寒喧,不忘再次強調一下和我是同鄉,並說對我之前處理的案子滿意極了,不時會拿出來欣賞(這……這也太肉麻了吧)。不過,有些地方想改一下,另外想再加句話。結果,這裡改改,那裡改改,折騰了我寶貴的時間。

其實我有個規矩,只要稿件交出,日後如要補譯,都得收最低費用。當然了,如果是我原本的譯文或打字有錯誤,自然是無酬修改。可是譯文都辛苦翻好了,事後才又變更原文,改東改西的,把我當祕書小姐使喚,我可受不了。偏偏遇上這種明明只通過幾次電話,就愛套交情的人,跟他講最低收費,肯定又會展開溫情攻勢。所以我也就讓他佔佔便宜,順便在回信中註明最低收費的事,以免下次又想要我免費幫忙。

過沒幾天,這位仁兄又要修改了,原來是文件裡某個人名的英文,開頭大寫要改成小寫。他說是我打錯了,要我修改(因為是要轉成coreldraw檔)。但我查了一下原始檔,是他的原文本來就寫錯,我的專攻是日文,自然不會去幫他檢視人名的英文有沒有寫錯。再說了,想要我幫忙,大可誠懇一點,但是用這種栽贓的方式要我修改,未免太沒誠意了。和也我還是很好心地幫他修改,但也在信中聲明,是他原稿寫錯,不是我打錯字。走到這一步,我心裡已經將他列入拒絕往來戶了,料想他大概也不會再找我合作。

沒想到他還真是陰魂不散。這次又要加打幾個日文字,並且要翻譯新的案件。但我可不希望再次招惹那揮之不去的夢魘。於是我免費幫他打好那幾個日文字,回封信說最近人手不足,實在無法幫他處理翻譯文件。天知道接了個新案件,又要來來回回和他周旋多久。我和日本人的工匠一樣,讓作品自己去說話,而不是靠天花亂墜的話術去招攬顧客,或許身段欠缺圓融,但我可不想讓自己變得和這位仁兄一樣,一副巧言令色的生意嘴臉。和這種講人電話,委實難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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