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學日語句型,背了很多公式,用的都是生硬的中文譯法,而且還非得這樣寫不可,為的是了解日語真正的含意。前些日子不小心轉到某個教學頻道,正好在教日文,看到那些初級日語的例句翻譯就覺得很好笑。不過,初學者還是得乖乖這樣學才對。但如果是譯者,就得跳脫這樣的制式規範,甚至為了不讓人從中文猜日文,還硬是得想個有創意的翻法才行。就像令狐沖學獨孤九劍,最後得把招式全拋諸腦後,才能進入行雲流水的境界。
記得以前接受出版社試譯時,因為編輯會審核譯稿,所以總覺得一字一句都得精準譯出,以免被視為誤譯,因而被字句所限,為拗口的文字傷腦筋。
經過這些年的翻譯經驗,現在倒是認為這個框架不必看得太重。像有些作家的寫作風格太過拖泥帶水,不適度地代為刪除冗文,只會害譯者背黑鍋。拿人稱來說吧,假設書中有個人物叫查理。一般作家往往會在第一次出現時,對人物特徵詳加描寫。例如「查理留著長髮、身材肥胖,活像個大青蛙」。之後再提及這名人物,會直接用「查理」或是「他」來代替。但偏偏有些作家不知是不是為了賺稿費,每次提到查理,不是寫「那名身材肥胖的男子」,就是寫「那名留著長髮、活像個大青蛙的巨漢」,前面加了一大堆形容詞,而且出現次數頻繁。就像很擔心讀者忘了查理是長什麼模樣似的。看得讓人不免在心裡嘀咕「夠了,我知道他肥得像青蛙,不用再刻意強調了」。這時候,我是該照著原意翻,還是直接將那一長串形容詞+名詞,以一個簡短的「他」來取代呢?
從上面的例子中可以得知,日文老愛在主詞前加上一大串形容詞。其實日本人這種想法不難理解,因為這能突顯出主詞的特質。但中文不來這套。尤其是「我」這個字,前頭冠了一長串形容,會顯得「翻譯文學性」十足,說穿了,就是拗口。比如「被人一棒打中腦袋,眼冒金星,步履踉蹌的我,一見弟弟走來,急忙一把抱住他」。很怪吧?這時候當然得改寫成「我被人一棒打中腦袋,眼冒金星,步履踉蹌。一見弟弟走來,急忙一把抱住他」。要是遇見堅持忠於原文的讀者,覺得要採用前者才有日文的「味」,那也只能說一句「唉,夏蟲不可語冰」。其實會有這種堅持的人,多半都學過點日文,但也正因為懂得日文的特質,才會死抱著這股「日本味」不放,但放眼眾多不懂日文的台灣人來說,這種譯法只會讓人覺得日文翻譯書就是這麼「硬」。不過,若真是採這種譯法,譯者可就好當了。
另外,像「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繼承人的我,一定會讓你們刮目相看。」(這是我臨時想的句子,但記得這部卡通的類似譯法頗多)這種句子,裡頭接連使用了兩次「的」,唸起也很拗口。很多人覺得沒什麼,甚至五四時期的文人都用這種「外文調」來寫文章,可是我個人就不會讓這種譯文闖關成功。所以有時為了把兩個的縮減成一個,絞盡了腦汁。像這種情形,只要把我移到前面,改成「我身為木葉忍者村的火影繼承人」,就可省略一個的「的」。話說回來,如果在我的譯文中找得到類似兩個「的」同時出現的情形,有可能是真的想不出拆解之道,昧著良心讓它過關,哈哈(尤其像合約,只能用「之」和「的」來穿插,唉……)。不過,印象中應該很少有這種情況才對。
其實譯者的權限真的很小,頂多就只是把作者原文這盤菜,用自己的手藝盡量烹調得色香味俱全。但若是裡頭素材少,偏偏譯者又不能自己添蔥加蒜。但若是作者味精、色素放太多,口味油膩,譯者代為減少些用量,炒出一道清淡爽口的佳餚,倒也是責無旁貸。
- 3月 27 週六 202100:27
跳脫翻譯的框架(2008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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